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我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胡亦琴
成员:崔大树 唐要家 茹玉骢 柴志贤 王正新 唐兆希 两位外请专家
学科评议组
学院组建学科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从学科专家库中抽取,适当聘请一定数量的外请专家。
监督组
组长:沈水法
成员:于 羽 马汴京
二、考核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张利风 邵 慰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罗 俊 赵卓嘉 姜树广
三、学科评议组和考核推荐组会议程序
学科评议组和考核推荐组原则上由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程序具体如下: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学科评议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须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答辩。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陈述内容进行提问。答辩重点一般应放在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岗位履职以及聘后工作计划和目标等方面,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
5.学科评议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能力进行评议和推荐排序。考核推荐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评议和推荐排序;
6.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评议意见。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1.学科评议组
时间:12月5日(周二)上午9:00-10:00
地点:6-210
2.考核推荐组
时间:12月5日(周二)上午10:00-11:30
地点:6-210
五、学科评议组和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考核推荐组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学科评议组和考核推荐组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学科评议组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申报人员获得考核推荐组“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5.投票表决后,由监督组进行计票统计,组长担任监票人,组员担任计票人。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进行现场计票。计票结束后,书面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科评议组选票汇总票》、《36365线路检测中心考核推荐组选票汇总票》,使用黑色签字笔,并无涂改。计票人、监票人在汇总表中签字。
六、保密要求及其他
1.学科评议组、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成员应承担保密义务,除按规定公布的信息和受委托做出解释的事项外,会议讨论的内容均属保密范围。与会者均不得向当事人及任何组织或人员通报情况和解释原因。
2.学科评议组、考核推荐组须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如有成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导致学科评议组、考核推荐组参会专家数不足三分之二的,将提前对成员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告人事处。
3.如果评审中遇到实施办法中没有明确的事项,或者与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事项则以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如果学校没有相关规定,以学院学科评议组和考核推荐组的处理意见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秀琴,电话:867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