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三、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各高校团委向团省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1.院级推荐阶段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等4类由各高校团委推报。社区实践类由各地市推报。
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独立学院纳入母体申报),具体材料为: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电子稿和pdf盖章版电子稿。汇总表中的“事迹简介”栏简要填写自强事迹,字数在150至200之间。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word版电子稿和pdf盖章版电子稿。报名表“事迹简介”栏填写自强事迹和成果,字数在2000字以内;“地市级团委意见”仅社区实践类需要加盖地市团委公章。
2.校级推荐阶段
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校级推报工作,我校至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公示后报团省委。
3.省级推荐阶段
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省级团委通过差额评审,经公示后,推荐60名省级候选人(含1名标兵候选人)至全国组委会。
4.全国评审阶段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和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5.总结宣传阶段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4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和汇总表发送至461426238@qq.com,未在截止时间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推报资格。
共青团36365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